為加強科研誠信建設,嚴肅懲處違規行為,營造科技創新良好環境,現將本單位近期查處的有關論文問題通報如下。
1.臨沂市人民醫院楊玉蘋為第一作者、諸葛棟為通訊作者發表論文“Emodin Attenuates Lipopolysaccharide-Induced Injury via Down-Regulation of miR-223 in H9c2 Cells”,經查,系存在買賣論文的學術不端行為。對相關責任人員處理如下:
(1)對第一作者楊玉蘋:科研誠信誡勉談話,責成其寫出書面檢查;全院通報批評;取消其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,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;取消其5年內科研項目、科研獎勵、科技成果、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;取消其5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、被提名或推薦人、評審專家等資格;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5年;撤銷其利用科研失信行為獲得的相關學術獎勵、職稱以及榮譽稱號等;要求其30天內聯系雜志社撤稿;扣罰績效工資5000元。
(2)對通訊作者諸葛棟:科研誠信誡勉談話,責成其寫出書面檢查;全院通報批評;取消其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,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;取消其5年內科研項目、科研獎勵、科技成果、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;取消其5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、被提名或推薦人、評審專家等資格;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5年;撤銷其利用科研失信行為獲得的相關學術獎勵、職稱以及榮譽稱號等;要求其30天內聯系雜志社撤稿;扣罰績效工資5000元。
2.臨沂市人民醫院張媛媛為通訊作者、馮浩淼為第一作者發表論文“Long non-coding RNA HULC promotes proliferation, migration and invasion of pancreatic cancer cells by down-regulating microRNA-15a”。經查,系存在買賣論文的學術不端行為。對相關責任人員處理如下:
(1)對第一作者馮浩淼:科研誠信誡勉談話,責成其寫出書面檢查;全院通報批評;取消其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,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;取消其5年內科研項目、科研獎勵、科技成果、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;取消其5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、被提名或推薦人、評審專家等資格;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5年;撤銷其利用科研失信行為獲得的相關學術獎勵、職稱以及榮譽稱號等;要求其30天內聯系雜志社撤稿;扣罰績效工資5000元。
(2)對通訊作者張媛媛:科研誠信誡勉談話,責成其寫出書面檢查;全院通報批評;取消其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,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;取消其5年內科研項目、科研獎勵、科技成果、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;取消其5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、被提名或推薦人、評審專家等資格;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5年;撤銷其利用科研失信行為獲得的相關學術獎勵、職稱以及榮譽稱號等;要求其30天內聯系雜志社撤稿;扣罰績效工資5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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